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
(资料图)
会商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6 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持续组织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研究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大清河、永定河洪水正在过境天津,子牙河洪水也将抵达,堤防和蓄滞洪区内围堤巡查防守压力大。天津地区要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做好洪水防御,江河堤防以及蓄滞洪区围堤要上足巡查抢险力量,确保洪水顺利入海。
5 日,天津静海区台头镇大清河一线松花江南岸、嫩江右岸部分河段超警超保,黑龙江、吉林两省抗洪压力较大。要重点做好松花江干流及支流拉林河、蚂蚁河、牡丹江等流域防汛抗洪,科学调度防洪工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努力保障堤防安全。
5 日,洪峰通过黑龙江牡丹江城区段广西、云南正遭遇新一轮降雨过程,累计雨量大、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高。广西、云南、江苏、山东、河南等地近期要立足于最不利情况严防局地极端强降雨。
当前,国家防总维持对天津、河北的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对北京、吉林、黑龙江维持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天津、吉林、黑龙江共调拨 9000 个家庭应急包,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水利部调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洪水防御应急响应
水利部发布汛情通报,6 日 10 时将针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的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由 IV 级提升至Ⅲ级。
两部门再次预拨 3.5 亿元
支持京津冀等地及东北地区防汛救灾
针对京津冀等地及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财政部、应急管理部 6 日再次紧急预拨 3.5 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排危除险、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河北等 16 个受灾地区保险机构
已赔付 2.64 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6 日发布消息,截至 8 月 6 日 10 时,河北、北京、黑龙江等 16 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 18.91 万件,估损金额 62.41 亿元。目前已赔付案件 5.06 万件,赔付金额 2.64 亿元。
北京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
6 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北京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预计 6 日 12 时至 8 日 12 时,北京市房山、门头沟大部,昌平西部和北部,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延庆东部和南部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天津发布大清河洪水红色预警
6 日 17 时,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发布大清河洪水红色预警:目前大清河第六埠水位 4.46 米,大清河河道将超过保证水位,预计 7 日东淀蓄滞洪区将与大清河水位持平,独流减河进洪闸下泄流量将持续加大。黑龙江发布黄色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气象局 8 月 6 日 20 时联合升级发布黄色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 8 月 6 日 20 时至 7 日 20 时,东宁有较高气象风险引发山洪灾害(黄色预警),鸡西市区、鸡东、密山、宁安、穆棱、绥芬河有气象风险引发山洪灾害(蓝色预警)。
松花江干流哈尔滨站 8 月 11 日凌晨出现洪峰
根据当前水情综合分析,预计受嫩江、第二松花江、拉林河来水影响,松花江干流哈尔滨站 8 月 11 日凌晨出现洪峰,洪峰水位 118.20 米,低于警戒水位(118.30 米)0.10 米,流量 8500 立方米 / 秒。
黑龙江省仍有 24 条河流超过警戒水位截至 6 日 8 时,黑龙江省阿什河、八虎力河、东亮珠河、蜚克图河、海浪河等 24 条河流超过警戒水位 0.04 至 2.51 米,其中 4 条河流超保证水位。
黑龙江五常市累计转移受灾群众 4 万余人
黑龙江五常市自 8 月 2 日起连续多日降雨量超过 100 毫米,造成境内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多条河流超过汛限水位、多个乡镇受灾。截至目前,五常市涉及 18 个乡镇累计转移受灾群众 43517 人。
北部战区第 78 集团军某旅紧急驰援吉林舒兰
6 日下午,北部战区陆军第 78 集团军某旅 1000 名官兵,分批次携各类通用车辆、工程装备和无人搜救装备百余台,紧急驰援吉林省舒兰市开原镇、七里乡等地,执行清淤、搜救等任务。目前,首批官兵已到达任务地域,迅即展开救灾行动。
京哈普速铁路部分列车调整运行
受吉林省榆树市拉林河泄洪影响,8 月 6 日下午 6 时至 8 月 9 日下午 6 时的三日内,铁路部门对每日途经京哈普速铁路蔡家沟站至兰棱站区段的旅客列车临时调整运行。京哈高速铁路运行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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